一年为公司赚了四千万,十万元奖励怎么就成了私人挪用?没看明白什么故事?滨州邹平网站制作的工作人员就给大家讲一个“挨踢”精英的故事。
曾任职于国内某著名播放软件公司的林尚伟最近心情也很不愉快,曾经在这家公司立下了汗马功劳,一手将该公司市场从小做大,最高时一年销售额达到四千万的他却因当初公司奖励自己的十万元两次成了被告。虽然两次被告均胜诉,但也的确花去了林尚伟的不少心力。
林尚伟曾在中关村某知名播放软件公司做市场总监,任职五年来,一门心思为公司的发展殚精竭虑,使这家个人作坊式的小公司渐渐发展成为业界知名度很高的知名公司。销售好时一年为公司赚了四千多万元。“当时我们整天就忙着往各地发货,再累也觉得高兴,毕竟自己的辛苦劳动取得了成效”。也就是那一年,老板看赚了大把大把的票子,一高兴允诺林尚伟奖励他十万元,并从他开了一张现金支票。
事情就出在这张支票上,由于收支票人是林尚伟的签名,而却没有写清用途。当时老板奖励林尚伟也就是口头上说说,并没有形成书面的文字。五年后,当林尚伟在这家公司再也看不到发展的希望,找不到奋斗的激情时,便选择了离开。然而,就在林尚伟离开后,这家公司以林尚伟签字拿了十万元现金支票用途不明为由,将林尚伟告上了法庭。虽然一审法庭经过多方取证,最终还了林尚伟的清白,但这家公司并没有就此罢手,仗着公司钱多,一审输了打二审,二审输了要求行政复议。目的就是要让林尚伟不得安宁。
事情虽然过去了,但林尚伟一想到这事便悔不当初,要是当时写清支票用途或是让公司出具书面上的奖励材料,也不致于一而再的成为被告。
“挨踢”人警世明言:不要从公司拿一分用途不明的钱,每一分钱都要写清用途并经过层层审批。公司要奖励你什么钱或是物,请领导发书面通告,如果必须是暗里奖励,也不应要求你立下字据接受奖励。